关于涉农价格收费及农民负担情况的调查报告(2001年) (二)
(二) 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农民。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政策的宣传,使农民能够掌握政策,依靠政策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在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当前政府对价格和收费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印发明白卡、竖立宣传栏、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减轻农民负担等各项农村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凡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的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用事业价格,包括农村中小学收费、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电价水价等,都必须向农民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收取对象、计算单位、投诉电话等。通过推行公示制度,把价格和收费政策交给农民,发动农民参与监督,增强农民抵制各种不合理负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