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一、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 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一) 一、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建设项目法人应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号)的规定,办理用地预审手续。负责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作为批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必备文件。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