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2001年) (三)

(三) 市区拆迁后工地应采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超过规定期限的闲置土地,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可依法收回土地,并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园林绿化或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