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三、 工作要求 (三)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三) 三、 工作要求 (三) 检查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2年6月底和2002年底将各阶段进展情况报国家测绘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