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三、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2001年) 三、 三、 工作要求 (一) 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地图市场秩序工作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 (二) 时间安排。 从2001年11月起至2002年6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地图市场监管体系。从2… (三) 检查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2年6月底和2002年底将各阶段进展情况报国家测绘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