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三、 基本建设管理 (十七)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十七)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三、 基本建设管理 (十七) 经国务院批准,适当调整办公用房投资审批权限并在国管局试行。办公用房建设投资在7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国管局审批,7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国管局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审批;2亿元以上和某些2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