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三、 基本建设管理 (十六)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求向国管局提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申请。国管局依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用地规划,组织评估论证。在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和开工等事项进行审批。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改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项目的功能、规模和规划条件,确定总体、单体和其他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估算总投资。总投资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三、 基本建设管理 (十六)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需求向国管局提出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申请。国管局依据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建设、用地规划,组织评估论证。在评估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对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和开工等事项进行审批。 改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项目的功能、规模和规划条件,确定总体、单体和其他系统的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估算总投资。总投资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十六)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