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二、 调配和使用 (九) 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2001年) (九) 5. 土地使用权登记按《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办理。 二、 调配和使用 (九) 国管局根据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各部门、各单位人员编制与业务需求,重新核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允许有正负5%的面积误差)。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使用的服务用房和离退休干部活动用房另行核定。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