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2017年) (一)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东北老工业基地科教资源优势,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作用,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加强知识产权分类指导,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区域产业竞争新优势,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