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附件3

附件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9600

8640

2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