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2005年) 附件2 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附件2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 4200 3900 3600 农村 2640 2520 234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