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四、 规范债转股股权转让行为 (一)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一) 四、 规范债转股股权转让行为 (一) 资产公司应把握时机,积极探索有效处置方式,加快对所持债转股新公司股权资产的处置。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外,资产公司所持股权可按商业原则向国内外各类投资者公开转让,努力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