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三、 关于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的意见(2004年) 三、 三、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促进债转股新公司健康发展 (一) 债转股企业原国有出资人和资产公司应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债转股实施方案,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股东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规范和完善… (二) 原国有出资人与债转股新公司之间应实行机构、人员、业务和财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各项经济往来活动应按照商业原则进行,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新公司… (三) 债转股新公司应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力争早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