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 九、 组织实施 (三十八) 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 (三十八) 九、 组织实施 (三十八) 强化规划引领。坚持“一县一策”,以县城为主,兼顾县级市城区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科学编制和完善建设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明确建设重点、保障措施、组织实施方式,精准补齐短板弱项,防止盲目重复建设。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科学谋划储备建设项目,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三十七) 目录 (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