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2016年) 5. 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2016年) 三、 5. 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 (十七) 工商、金融、文化等行业的国有独资或者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内部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外聘的律师,可以担任法律顾问。 在国有企业已担任法律顾问但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后,国有企业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人员或者外… (十八)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聘请一定数量的法律顾问。 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设立总法律顾问,发挥总法律顾问对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十九)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十六) 目录 (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