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2018年) (三)

(三) 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各地要细化部门分工,细化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标准,将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部门,制定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要求,督促逐项任务明确责任人,推动各部门在河长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河长制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地要强化河长制办公室能力建设,配齐人员、设备和经费,满足日常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