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民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201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民航各行业协会围绕重大技术创新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推动本领域创新联盟的构建。受理和审验创新联盟申请材料,积极向民航局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具备条件且审验合格的创新联盟进行试点,组织开展试点创新联盟复评。行业协会所进行的审核、评估等工作,按政府购买服务进行,行业协会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