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2016年) (三)
(三) 落实完善支持政策。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方式,加大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论证将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纳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认真落实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等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纳入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和服务范围。面向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企事业单位,培育若干骨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示范单位,加强引领示范,形成可向全行业推广的经验。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企业纳入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范围。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加大侵权惩处力度,创造良好市场环境。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创新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机制,用机制创新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