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管理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三、 关于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管理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三、 三、 已就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备案申请的公司,凡申报的产品预定利率高于本通知规定预定利率的,由原开发单位对条款进行修改后重新向中国保监会备案。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