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2004年) 5. 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六、 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2004年) 六、 5. 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六、 贷款 (十三)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十二)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