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2001年) 6、

6、 决定按照其暂行议事规则第28条设立一个由安理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安全理事会委员会,在适当专家的协助下监测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吁请所有国家至迟于本决议通过之日后90天,并于以后按照委员会提出的时间表,向委员会报告本国为执行本决议而采取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