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2001年)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的通知

外发〔2001〕18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01年9月2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见附件),决定各国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制止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