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19、 请秘书长同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协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为期6个月,其成员不超过5人,酌情尽可能利用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门知识,承担下列任务: (c)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c) 19、 请秘书长同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协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为期6个月,其成员不超过5人,酌情尽可能利用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门知识,承担下列任务: (c) 进一步调查利比里亚开采自然资源及其他形式的经济活动与助长塞拉利昂和邻国、尤其是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报告所强调地区的冲突之间的可能联系; (b) 目录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