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19、 请秘书长同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协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为期6个月,其成员不超过5人,酌情尽可能利用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门知识,承担下列任务: (b) 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1343号决议的通知第1343(2001)号决议(2001年) (b) 19、 请秘书长同上文第14段所设委员会协商,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为期6个月,其成员不超过5人,酌情尽可能利用第1306(2000)号决议所设专家小组成员的专门知识,承担下列任务: (b) 收集关于利比里亚政府对上文第2段的要求遵守情况的任何资料,包括利比里亚政府违反第1171(1998)号决议第2段和第1306(2000)号决议第1段所定措施的任何行为; (a) 目录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