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执行完毕;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

销案;

不予执行;

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