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1993年) 第三条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199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8)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