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1993年) 第三十五条 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1993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储蓄机构对于储户要求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在具备上述第三十四条条件下,验证存单开户人姓名与证件姓名一致后,即可支付该笔未到期定期存款。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