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07年) 二、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07年) (一) 二、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 谁举债谁负责。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普九”债务的化解试点工作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施。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