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07年) 二、 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07年) 二、 二、 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 谁举债谁负责。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实行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普九”债务的化解试点工作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县级人民政府具体实… (二) 先清理后化解。在全面摸清“普九”债务底数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明确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确定化债的优先顺序,逐步化解。 (三) 先化解后补助。为调动地方化债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先化解后补助的办法,对已经化解“普九”债务的地方给予补助,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地…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