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六条 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考评内容 第六条 检察业务工作质量,重点考评检察官办案中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应急处置、释法说理等质量情况,以及信息录入、案件归档、办案规范性等情况。要以案件办理结果、法定或者有关规定的要求为标准,结合本院、本业务条线检察官总体工作质量水平,合理确定评价指标和计分分值。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