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有关检察官考评考核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