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UL标志专项活动的通知(2000年) 九、 对假冒UL证明商标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UL标志专项活动的通知(200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 九、 对假冒UL证明商标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〇〇年一月十二日 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