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UL标志专项活动的通知(2000年) 八、 关于开展打击假冒UL标志专项活动的通知(2000年) 八、 八、 在此次专项打假行动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知识产权协调指导机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