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2021年)
发布机关
医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治理价格虚高问题,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