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05年) 一、 关于开展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05年) 一、 一、 试点方式 在试点地区保监局的组织指导下,由省级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当地保险机构参加,共同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对有关组织框架、运转机制、协调办法等进行探索,取得成熟经验后在全国推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