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2019年) (八)

(八) 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鼓励不同专科医师成立适宜规模的合伙制医生集团,举办专科医师联合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化、集团化诊所,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