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2019年) 三、 提高诊所医疗服务质量 (七) 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2019年) (七) 三、 提高诊所医疗服务质量 (七) 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各试点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过程中,可以根据诊所意愿,将其纳入医联体建设,在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各试点地方在建立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时,将诊所纳入成员单位范围,帮助其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与诊所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三、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