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 四、 有关要求 (十三) 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 (十三) 四、 有关要求 (十三) 加强统筹协调。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察机关、预防腐败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评估,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将试点工作与加强业务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 (十二)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