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3.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内容 3.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3.3 3.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内容 3.3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 3.3.1 结论 3.3.2 建议 a. 环保设备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及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原设计指标和要求; b. 环保设备对污染物的处理和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设计时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c. 环保设备对污染物的处理和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现行有效的国家或地方标准; d. 环保设备及排污设施未按规范完成; e.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未达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存在的扰民现象; f. 固废处理或综合利用、环境绿化、生态或植被恢复等未达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初步设计的要求; g. 国家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有关环境管理部门规定或核定的总量等。 3.2 目录 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