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9. 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1 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9.1.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9.1.3 9. 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9.1 验收监测的工况要求 9.1.3 对无法短期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或75%以上负荷的建设项目中,投入运行后确实无法短期调整工况满足设计生产能力的75%或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应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条件下进行,对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和尚无污染负荷部分的环保设施,验收监测采取注明实际监测工况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9.1.2 目录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