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1999年) 四、 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 (十四) 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1999年) (十四) 四、 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 (十四) 企业购并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在未上市前,将部分股权或全部股权向其他企业或个人转让的行为。允许和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和其他公司及个人参与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购并活动。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