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2022年)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对职前培训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组织实施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对职前培训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第一标准,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对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培训考核,严把培训考核工作的政治关,确保法律职业人员绝对忠诚可靠。
——强化能力训练。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加大法律职业立场、伦理、技能的培训力度,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加强分类指导。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和“先选后训”、“谁选谁训”要求,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法律职业岗位、不同地区人才需求差异和法律职业用人部门需要等因素,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按需施教,有序有效组织实施职前培训工作,提高职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