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2022年) 17.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2022年) 17. 17. 强化保障。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支持,做好职前培训教学及实习基地建设,以及培训大纲、教材、案例库制定和信息化建设等有关工作。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保障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正常工资待遇。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选优配强职前培训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 法律职业用人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本意见时遇到的问题,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并抄报司法部。 16.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