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2016年) 三、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2016年) 三、 三、 组织实施 (一) 落实地方责任。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人地挂钩机制实施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本地实际,可对进城落… (二) 强化部门协同。建立推进人地挂钩机制的部门协作机制,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参与,加强配合协调,做好政策衔接。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 (三) 规范政策实施。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户籍管理的监管,防止出现为片面追求城镇化用地规模而更改户籍、农民“被市民化”等现象,保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现阶… (四)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准确解读人地挂钩机制的重要意义、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形成广泛共识。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 (五) 做好总结评估。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人地挂钩机制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向国土资源部报送有关情况。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跟踪分析机制,每年开展总结评估…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