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2005年) (二)

(二) 总体目标:从2005年开始,用2年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县(市、区)进行试点,之后再用2—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