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2016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完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纲要》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结果要按程序报批。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完善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财经委员会的报告机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都要开展中期评估及总结评估。要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