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2016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建立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纲要》跨年度滚动实施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年度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各地要切实做好地方总体规划年度监测评估。逐步将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类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监测评估范围。充分发挥国家“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作用,根据需要可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