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年)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7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我局决定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我局决定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引用法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2007)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