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3.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年) 3. 3. 将第四条第七项修改为:“不得转包或者变相转包环境影响评价业务;”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