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4、 非上市的公司,报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 六、 2006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 (二) 关于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二) 4、 非上市的公司,报送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 六、 2006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 (二) 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编制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应当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评估责任准备金。 请各公司按照上述要求认真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联系。 (一) 目录